風管的耐火極限和檢驗報告1、規范要求 根據《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風管需要滿足耐火極限要求,不同風管在不同場所下的耐火極限要求如下: (1)排煙風管
(2)加壓送風風管
(3)補風風管
2、耐火極限 (1)耐火極限包括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熱性,應同時滿足。 (2)為了防止排煙管道本身的高溫引燃吊頂中的可燃物,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隔熱,并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該要求屬于耐火隔熱性,通常做法是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絕熱材料。由于吊頂內的風管本身就需滿足耐火極限要求,因此,無需再增加隔熱措施,滿足耐火極限要求即可。 3、鍍鋅鋼板 防排煙風管常用鍍鋅鋼板制作,而普通鍍鋅風管無法滿足耐火極限要求. 因此,當防排煙風管采用鍍鋅風管時,均需采取防火措施(風井內的風管目前尚有爭議)。 4、常見做法 為滿足風管的耐火極限,目前常見的做法有: (1)鍍鋅風管外包防火板; (2)鍍鋅風管外包柔性防火卷材; (3)鍍鋅風管外包Uoubest新型板狀防火棉; 注意:不可采用涂覆防火涂料作為滿足風管耐火極限的措施。 主要原因: (1)防火涂料高溫下揮發有毒有害氣體; (2)防火涂料高溫下膨脹變形,可能妨礙風閥等執行機構的正常動作。 5、檢驗報告 檢驗依據:GB/T17428-2009 型式檢驗: 是對一個或多個具有生產代表性的產品樣品利用檢驗手段進行合格評價。這時檢驗所需樣品數量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檢驗機構確定和現場抽樣封樣;取樣地點從制造單位的最終產品中隨機抽取。檢驗地點應在經認可的獨立的檢驗機構進行。型式檢驗主要適用于對產品綜合定型鑒定和評定企業所有產品質量是否全面地達到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判定。 委托檢驗: 是指企業為了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監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機構依據標準或合同約定對產品檢驗,出具檢驗報告給委托人,檢驗結果一般僅對來樣負責。 (1)無論采取何種做法,均需提供由國家防火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提供的型式檢驗檢驗報告(四川都江堰); (2)實際工程中,現場風管的耐火極限做法應與所提供的檢驗報告中送檢樣品的做法一致; (3)風管不同耐火極限的做法和用料一般不同; (4)應同時滿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熱性要求,若報告中兩者時間不一致,應取最小值作為風管的耐火極限; (5)檢驗報告主要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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